律师档案
刘立成
刘立成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刘立成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迟延履行与合同解除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05-26 09:51)    点击:485

迟延履行与合同解除

  履行迟延是指债务人对于已届履行期限的债务,能够履行而未履行的现象,又称为债务人迟延、逾期履行。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那么迟延履行是否导致合同的解除,应首先取决于迟延是否严重。如果时间因素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至关重要,则违反了规定的交货期限将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允许合同解除。如果时间因素对合同并不重要,迟延造成的后果也不严重,则在迟延以后,不能认为迟延造成合同目的落空而解除合同。当然,在确定迟延是否严重时,还应考虑到迟延的时间长短问题、因迟延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等。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刘立成律师提供“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立成律师,刘立成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刘立成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刘立成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刘立成律师主页,您是第8954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