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刘立成
刘立成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刘立成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遗嘱上必备的内容有哪些?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6-22 15:36)    点击:233

遗嘱上必备的内容有哪些?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 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2、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人在 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 的口头遗嘱无效。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 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5、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 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 人民法院 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 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刘立成律师提供“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立成律师,刘立成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刘立成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刘立成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刘立成律师主页,您是第90074位访客